【玩死香港人的100種方法】
1.林鄭與廿蚊張走訪食肆,面對空無一人的酒樓、說食客對抗疫安排無異議,何等「體察民情」。要真正了解實情,何不落區親自問問受影響人士?今天和林瑞華到大埔走訪小食店,就是要了解一下昨晚開始實施的50%枱+1.5米+禁止四人以上聚集等新措施,如何玩死他們;
2.話說昨晚新例實施前半小時,810扮工室就有同事收到相熟黃店求助,問能否班到額頭探熱槍。同事落街搵了三間藥房,終於搵到一間,但抬價三倍。唔買就焗住關門不做生意,你係餐廳老闆你買唔買?
3.巡舖期間看見一家專做外賣的滷味店門外人群等候,還在擔心他們會否「墮入法網」,未幾便看見警察突然出現「了解」,好彩最後店方沒有被控但也被嚇得不知所措。跟店長聊,人家已經只做外賣,但當店外有多過四人排隊,大家的「共同目的」都是買滷味,是否就會誤墮法網要拉要鎖?最後只能夠提醒他們盡量呼籲街坊排開一點不要走得太近。
4.也有店東說,遇過有客人堅持不戴口罩入店,應該怎辦?報警拉佢?與大企業相比,小店不可能在門外安排店員專門為食客量體溫,假設有客人不帶口罩、不量體溫情況下進入餐廳,又會是另一番折騰;
5.凡此種種,可見在新措施下食店是如何難做,甚至可能變相被逼死:沒能力滿足1.5米距離每枱四人入店前探熱消毒的,只能被逼關店,而政府又毋須賠償;而且上一輪基金已資助了你飲食界啦,下一輪又有份的機會怕且不大;
6.林鄭已說了「四人」之限並無科學理據,因為政府腦裡想的是諗縮數多於一切,想盡辦法減輕自己應負之責。君不見窮如英國政府,也願意為關店食肆出八成人工。堂堂全球最有錢的政府之一,特區政府一直說的積穀防饑,在饑荒之時卻又想緊閉倉廩了?
7.小店願意也努力配合(其實在措施之前已有很多舖自行轉攻外賣),仍然問題多多,主要是因條例寫得極度模糊:在食店之外,我亦收到不同行業(例如拳館、夾公仔店)查詢,說不知道自己需否關門。而同樣聚集人群的麻雀館、卡拉OK,卻完全不受監管。難道雀友就會乖乖地帶著口罩攻打四方城?
8.說回規例本身,規管的地方充滿灰色地帶,被捕人任何的「冤屈」只能夠留在「免責辯護」上為自己解釋,先不說這是將「舉證責任在控方」的金科玉律推得一乾二淨,簡單而言就是「拉咗先算」、「告咗先算」。警方也可以藉此條例隨意進入私人地方巡查,昨今兩晚在諾士佛台等地點的行動有多擾民多阻住做生意,大家在直播已經看得一清二楚,而一大隊警察進出食肆會否增加傳播風險?政府並不在乎;
9.說到口臭:政府別再諗縮數逃避責任了,商家也想疫情盡快過去生意回復正常,由他們出雞而政府只出豉油,絕不是一個負責任(而又坐擁豐厚財政儲備)的政府應有的縮骨行徑。